2020年学前教育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转专业工作,加强学籍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特制订2020年学前教育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1.稳定原则。学生一般应在招生录取专业完成学业,一年级在籍学生如果符合转专业条件,对某一专业确有专长和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和调动其学习积极性,可申请转专业。
2.自愿原则。转专业申请应遵循学生个人意愿,经过家长同意,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申请。
3.调控原则。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条件下宏观调控转专业人数,数额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该年级在籍学生总数的5%以内。
4.公正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二、工作小组
组长:周咏波
成员:朱小伟 程茜 刘映含 张艳 刘亚华 梁英 罗竞
黄舜子 王岸洋
三、督查小组
组长:鲁道辉
成员:刘思伶 贾蓉
四、转专业条件
符合我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相关条件(见附件1)。
五、对象及转出、转入人数
2019级学前教育专业(三年制):转出≤6人;转入≤6人
2019级早期教育专业:转出≤6人;转入≤6人
2019级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转出≤2人;转入≤2人
六、转专业程序
(一)学生申请
12月24日前,拟申请转出原专业的学生到辅导员处登记,辅导员向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供申请转专业学生信息,申请转专业学生到学院教务办公室领取《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调整申请表》(附件2),经教务办公室与辅导员反馈确认后,由教务办公室报学院院长进行审核,并签署转出意见。12月25日前,学院将拟转出学生的专业调整申请表和申请转专业汇总情况报送教务处。
(二)资格审查
2020年1月3日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要主动到学前教育学院公示栏了解相关工作安排。学院工作小组对照《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规定对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转专业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调整申请表》。
2. 无旷课、旷考及其他违纪行为证明材料。
3.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
(三)综合考核
2020年1月5日前,学前教育学院将组织申请转入我院学生的考核,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范围:幼儿园综合素质;面试范围:技能展示(钢琴弹唱、简笔画创编)、专业素质问答。根据学生考核成绩,按成绩排序择优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学院转专业督查小组对全过程实施监督。
(四)审查公示
1月6日前,学院将转专业汇总情况报送教务处,教务处进行审核并报学校审批后公示。
拟申请转入学前教育学院的学生须认真查阅学院发布的转专业工作方案,根据公布的日程安排,准时递交材料和参加相关考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2.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调整申请表
学前教育学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2020年小学教育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转专业工作,加强学籍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订2020年小学教育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稳定原则。学生一般应在招生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全日制在籍学生对某一专业确有专长和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和调动其学习积极性,可申请转专业。
2.自愿申请原则。转专业申请应遵循学生个人意愿,经过家长同意,以书面申请的形式自愿提出。
3.宏观调控原则。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条件下宏观调控转专业人数,数额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该年级在籍学生总数的5%以内。
4.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二、组织机构
组长:邓 萌
成员:青辉阳、陈 蕾、裴德云、匡 薇、舒彦强、张雪琴、
熊德、任秋子、张樱娟
三、督查小组
组长:郭军
成员:邹志清、邓小菊
四、转专业条件
符合《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五、对象及转出、转入人数
2019级小学教育专业(三年制):转出≤6人;转入≤6人
2019级语文教育专业:转出≤6人;转入≤6人
2019级体育教育专业:转出≤2人;转入≤2人
说明:五年制属于特殊招生形式,根据《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湘幼专〔2019〕5号)文件中第三章第五条第四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六、转专业程序
1.学生申请
拟申请转出原专业的学生于12月24-25日到辅导员处领取《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调整申请表》,填好后统一交到辅导员处签字,由辅导员上报学院院长进行审核,并签署转出意见。12月25日将学生个人的专业调整申请表和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汇总后将名单分发给各学院。
拟申请转入小学教育学院的学生认真查阅学院发布的转专业实施方案,根据公布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相关考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
学院工作小组对照《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规定对申请转入我院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查。
3.综合考核
2020年1月3日对拟转入学生进行综合考核。
4.审查公示
2020年1月6日,学院将拟接收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及材料报教务处,教务处集中审核,报校务会审议,学校网络公示转专业名单。
七、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由学院工作小组组织综合考核(笔试50%,面试50%),考试内容范围见小学教育学院公布文件。学院转专业督查小组对全过程实施监督。
八、接收转专业需要提交的材料
1.转专业申请表。
2.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3.其他证明材料。
小学教育学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2020年数理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湘幼专〔2019〕5号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经数理学院研究决议,现将2020年数理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对象及可转出、转入人数
2019级英语教育专业:转入≤4人;转出≤4人
2019级数学教育专业:转入≤4人;转出≤4人
2019级科学教育专业:转入≤4人;转出≤4人
2019级计算机应用专业:转入≤2人;转出≤2人
2019级现代教育技术专业:转入≤2人;转出≤2人
二、转专业流程
1.学生申请
拟申请转出原专业的学生于12月24-25日到辅导员处领取《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调整申请表》,填好后统一交到辅导员处签字,由辅导员上报学院院长进行审核,并签署转出意见。12月25日将学生个人的专业调整申请表和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汇总后将名单分发给各学院。
拟申请转入数理学院的学生认真查阅学院发布的转专业实施方案,根据公布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相关考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
学院工作小组对照《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规定对申请转入我院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查。
3.综合考核
2020年1月3日对拟转入学生进行综合考核。
4.审查公示
2020年1月6日,学院将拟接收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及材料报教务处,教务处集中审核,报校务会审议,学校网络公示转专业名单。
三、转专业条件
转专业需符合《湘幼专〔2019〕5号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件。
四、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由学院聘请专家小组对申请转专业同学组织资格审查、综合面试(综合素质考评60%,专业基础知识40%),考试内容范围请到数理学院北312办公室资询。由学院转专业督察小组对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考试小组
组长:周启山
考试组成员:郑捷、熊立春、龙成彦、周屏、杨玲、李海灵
六、监督小组
组长:刘以平
监督员:李嫄、罗玲
七、接收转专业需要提交的材料
1.转专业申请表。
2.成绩单(需盖主修学院公章)。
3.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
数理学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2020年艺术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转专业工作,加强学籍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订2020年艺术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稳定原则。学生一般应在招生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全日制在籍学生对某一专业确有专长和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和调动其学习积极性,可申请转专业。
2.自愿申请原则。转专业申请应遵循学生个人意愿,经过家长同意,以书面申请的形式自愿提出。
3.宏观调控原则。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条件下宏观调控转专业人数,数额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该年级在籍学生总数的5%以内。
4.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二、组织机构
组长:夏铭
成员:胡璇、宋欢、刘佩、程一芷、宋涛、张海波、易雅倩
李怡霏、张群、王志怡、文平
三、督查小组
组长:曾志高
成员:涂海峰、田中子
四、转专业条件
符合《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五、对象及转出、转入人数
面向2019级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艺术设计、表演艺术专业学生,各专业转入、转出控制数如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年级 |
现有在籍学生人数 |
班级数 |
转入控制人数 |
转出控制人数 |
备注 |
1 |
美术教育专业 |
19级 |
83 |
2 |
4 |
4 |
|
2 |
舞蹈教育专业 |
19级 |
46 |
1 |
2 |
2 |
|
3 |
音乐教育专业 |
19级 |
77 |
2 |
3 |
3 |
|
4 |
环境艺术设计 |
19级 |
34 |
1 |
1 |
1 |
|
5 |
表演艺术 |
19级 |
27 |
1 |
1 |
1 |
|
六、转专业程序
1.学生申请
拟申请转出原专业的学生于12月24-25日到辅导员处领取《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调整申请表》,填好后统一交到辅导员处签字,由辅导员上报学院院长进行审核,并签署转出意见。12月25日将学生个人的专业调整申请表和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汇总后将名单分发给各学院。
拟申请转入艺术学院的学生认真查阅学院发布的转专业实施方案,根据公布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相关考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
学院工作小组对照《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规定对申请转入我院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查。
3.综合考核
2020年1月3日对拟转入学生进行综合考核。
4.审查公示
2020年1月6日,学院将拟接收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及材料报教务处,教务处集中审核,报校务会审议,学校网络公示转专业名单。
七、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由学院工作小组组织综合考核(笔试50%,面试50%),考试内容范围见艺术学院公布文件。学院转专业督查小组对全过程实施监督。
八、接收转专业需要提交的材料
1.转专业申请表。
2.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3.其他证明材料。
艺术学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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