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级部分学生申请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为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湘幼专〔2017〕20 号)和《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湘幼专[2019]5号)文件精神,现将各学院2020级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学前教育学院2020级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为配合学校公开、公平、公正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湘幼专[2019]5号)等相关文件,特制订学前教育学院2020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1.稳定原则。学生一般应在招生录取专业完成学业,一年级在籍学生如果符合转专业条件,对某一专业确有专长和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和调动其学习积极性,可申请转专业。
2.自愿原则。转专业申请应遵循学生个人意愿,经过家长同意,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申请。
3.调控原则。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条件下宏观调控转专业人数,数额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该年级在籍学生总数的5%以内。
4.公正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二、工作小组
组长:周咏波
成员:朱小伟、侯灿宇、程茜、刘映含、罗竞、张艳、黄洪卫、梁英、郭丽萍、易雅茜
三、督查小组
组长:吴方平
成员:刘思伶、贾蓉
四、转专业条件
符合我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湘幼专[2019]5号)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五、对象及转出、转入人数
2020级学前教育专业(三年制):转出≤23人;转入≤23人
2020级早期教育专业:转出≤7人;转入≤7人
2020级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转出≤2人;转入≤2人
六、转专业程序
(一)学生申请
12月24日前,拟申请转出原专业的学生到辅导员处登记,辅导员向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供申请转专业学生信息,申请转专业学生到学院教务办公室领取《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调整申请表》(附件2),经教务办公室与辅导员反馈确认后,由教务办公室报学院院长进行审核,并签署转出意见。12月28日前,学院将拟转出学生的专业调整申请表和申请转专业汇总情况报送教务处。
(二)资格审查
12月29日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要主动到学前教育学院公示栏了解相关工作安排。学院工作小组对照《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规定对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转专业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调整申请表》。
2. 无旷课、旷考及其他违纪行为证明材料。
3.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
(三)综合考核
12月30-31日,学前教育学院将组织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学生的考核,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范围:幼儿园综合素质;面试范围:技能展示(钢琴弹唱、简笔画创编)、专业素质问答。根据学生考核成绩,按成绩排序择优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学院转专业督查小组对全过程实施监督。
(四)审查公示
1月3日前,学院将转专业汇总情况报送教务处。
2月28日前,校长办公会审定转专业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拟申请转入学前教育学院的学生须认真查阅学院发布的转专业工作方案,根据公布的日程安排,准时递交材料和参加相关考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学前教育学院
2020年12月25日
小学教育学院2020级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订2021年小学教育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2.自愿申请原则。转专业申请应遵循学生个人意愿,经过家长同意,以书面申请的形式自愿提出。
3.稳定原则。学生一般应在招生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全日制在籍学生对某一专业确有专长和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和调动其学习积极性,可申请转专业。
4.宏观调控原则。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条件下宏观调控转专业人数,各专业每次拟转入、转出学生人数,数额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该年级在籍学生总数的5%以内。
二、组织机构
组长:邓 萌
成员:青辉阳、李健、陈 蕾、曾凡梅、裴德云、匡 薇、舒彦强、李龙鑫、张雪琴、熊德、任秋子、张樱娟
三、督查小组
组长:郭军
成员:万春香、邹志清
四、转专业条件
符合《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湘幼专〔2019〕5号文件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五、对象及转出、转入人数
2020级小学教育专业(三年制):转出≤7人;转入≤7人
2020级语文教育专业:转出≤6人;转入≤6人
2020级体育教育专业:转出≤2人;转入≤2人
注:根据《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湘幼专〔2019〕5号)文件中第三章第五条第四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六、转专业程序
1.学生申请
拟申请转出原专业的学生于12月24-27日到辅导员处领取《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调整申请表》,填好后统一交到辅导员处签字,由辅导员上报学院院长进行审核,并签署转出意见。12月28日将学生个人的专业调整申请表和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汇总后将名单分发给各学院。
拟申请转入小学教育学院的学生认真查阅学院发布的转专业实施方案,根据公布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相关考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
学院工作小组对照《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规定对申请转入我院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查。
3.综合考核
2020年12月31日对拟转入学生进行综合考核。
4.审查公示
2021年1月3日,学院将拟接收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及材料报教务处,教务处集中审核,
2021月1月28日前,校长办公会审定转专业名单,并在学校官网公示转专业名单。
七、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由学院工作小组组织综合考核(笔试50%,面试50%),考试内容范围见小学教育学院公布文件。学院转专业督查小组对全过程实施监督。
八、接收转专业需要提交的材料
1.转专业申请表。
2.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3.其他证明材料。
小学教育学院
2020年12月25日
数理学院2020级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湘幼专〔2019〕5号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经数理学院研究决议,现将2021年数理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对象及可转出、转入人数
2020级英语教育专业:转入≤4人;转出≤4人
2020级数学教育专业:转入≤4人;转出≤4人
2020级科学教育专业:转入≤4人;转出≤4人
2020级计算机应用专业:转入≤2人;转出≤2人
2020级现代教育技术专业:转入≤2人;转出≤2人
二、转专业流程
1.学生申请
学生向现就读专业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12月23日前将个人申请材料请现就读班级辅导员签字,同意后交数理学院教务办公室(教学北楼312室)。
2.资格初审
经学院教务干事初审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发放《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调整申请表》,学生填好后于12月24日前交学院教务干事汇总。
3.资格复审
12月26日-27日,学院工作小组对照《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湘幼专[2019]5号)中“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规定对申请转出我院的同学进行资格复审。12月28日确定符合条件名单,上报教务处。
4.确定名单
12月29日教务处审核、汇总后将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名单分发给各学院。学院通知拟转入数理学院的学生综合考核的时间、地点。
5.综合考核
2020年12月30日-31日对拟转入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学生需准时参加考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6.审核公示
1月3日,学院将考核合格,拟接收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及材料报教务处,教务处集中审核。
2月28日前,校长办公会审定转专业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三、转专业条件
转专业需符合《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湘幼专[2019]5号)中的规定的条件。
四、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由学院聘请专家小组对申请转专业同学组织资格审查、综合面试(综合素质考评60%,专业基础知识40%),考试内容范围请到数理学院北312办公室资询。由学院转专业督察小组对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考试小组
组长:周启山
考试组成员:赵 竞、郑捷、龙成彦、周 屏、欧阳芳、李海灵、唐 茜、李晨迪
六、监督小组
组长:刘以平
监督员:熊立春、李 嫄
七、接收转专业需要提交的材料
1.转专业申请表。
2.成绩单(需盖主修学院公章)。
3.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
数理学院
2020年12月25日
艺术学院2020级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订2021年艺术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夏 铭
副组长:邓小菊、胡璇
成 员:陈 晓、张 群、文 平、李怡霏、贺 聪、方小燕、王志怡、曾梦君、宋 涛、王思宁、张海波、许成晟
二、督查小组
组长:曾志高
成员:涂海峰、田中子
三、转专业对象及人数
面向2020级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环境艺术设计、表演艺术、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等专业学生,各专业转入、转出控制数如下表:
序号 |
专业 |
转入数(人) |
转出数(人) |
1 |
音乐教育专业20级 |
4 |
4 |
2 |
美术教育专业20级 |
4 |
4 |
3 |
舞蹈教育专业20级 |
2 |
2 |
4 |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20级 |
1 |
1 |
5 |
表演艺术专业20级 |
1 |
1 |
6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20级 |
1 |
1 |
合计 |
13 |
13 |
四、申请条件
符合《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湘幼专〔2019〕5号文件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注:根据《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湘幼专〔2019〕5号)文件中第三章第五条第四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五、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由学院聘请专家小组对申请转专业同学组织资格审查、综合面试(综合素质考评60%,专业基础知识40%),考试内容范围请到艺术学院办公室资询。在考核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既看学生学习成绩,又要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创新精神及其他特长等方面的考查。学院转专业督查小组对全过程实施监督。
六、办理程序及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 |
程序 |
相关表格 |
1 |
12月24日 |
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
|
2 |
12月24-28日 |
1.提出转专业申请; 2.学院审核; 3.汇总名单报教务处。 |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调整申请表》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申请转专业学生情况汇总表》 |
3 |
12月30-31日 |
1.审核申请转入学生材料 2.考核、面试确定学生名单 |
《转专业申请表》 《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其他证明材料 |
4 |
1月3日 |
学院转专业初审通过名单及材料报送教务处 |
|
5 |
1月上旬 |
1.教务处汇总、审核各学院转专业学生名单 |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情况汇总表》 |
6 |
2月28日前 |
1.校长办公会审议 2.学校官网公示、发文 |
|
7 |
2月28日 |
转专业学生凭学籍异动通知单到转入学院报到 |
|
艺术学院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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